石家庄炼化换热器效能监测系统更新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炼化换热器效能监测系统更新公开招标(WZ20231011-3815-12818-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换热器状态及效能监测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换热器状态及效能监测系统\模块式 非常规定制 | 1.00 | 套 | 包1-换热器状态及效能监测系统\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 为满足产品的寿命管理要求,产品须技术稳定、成熟可靠。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至本招标公告截止日内,不少于2家在石化装置同等工况下已投入运行最少1年及以上符合本次招标技术询价书要求的换热器状态及效能监测系统应用业绩。业绩包括:合同和签字版技术协议扫描件,原件备查。合同内容至少包括:用户或项目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签署盖章页等。 3.1.8 3. 投标人应提供使用1年及以上对应业绩合同的用户使用证明1份。用户使用证明内容要求:软件功能模块界面截图、系统运行情况、需用户签字、盖章。 3.1.9 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项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不满足累计达到3项及以上,否决投标 3.1.10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5日 8:00时至2023年10月7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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