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端氏镇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安置工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ZBJC2023-03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沁水县
1、招标条件
沁水县端氏镇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安置工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6220001)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 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沁审管审字(2023)134号 批复,项目资金来源为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自筹解决 ,招标人为 沁水县端氏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沁水县端氏镇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安置工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
2.2招标编号:GDZBJC2023-033
2.3建设规模:(1)高庄村综合服务中心,总用地面积1001m2,总建筑面积687.17m2,包括一栋地上2层服务中心,配套绿化、硬化、管线等。(2)三条小区配套道路总长1440.548m。道路一为高庄村东侧道路,长623.932m,宽10-12m;道路二为高庄村南侧道路,长421.384m,宽6m;道路三为高庄村北侧道路,长395.232m,宽7m。建设内容包括三条小区配套道路的路基、路面、排水、给水、雨污水、管线等。(3)高庄村广场塌陷换填改造,面积1759.41m2。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
2.5项目地点:沁水县端氏镇高庄村
2.6计划工期:12个月
2.7质量标准: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001不分标段: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4投标人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6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代理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6日19时00分至2023年10月01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正常获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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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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