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257)
一、招标条件
华电(淄博淄川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岭子废旧矿区150MW光伏项目、罗村一期200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打捆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淄博市
2.2项目规模:华电(淄博淄川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岭子废旧矿区150MW光伏项目、罗村一期2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及配套矿井水综合利用工程施工准备(工程投资决策批复后至主体工程开工前为施工准备阶段)、建设实施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管理咨询服务等工作。本次招标项目数量为2个,装机容量为150MW+2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山东华电淄博淄川岭子废旧矿区150MW光伏发电项目暂定8个月,山东华电淄博淄川罗村一期2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暂定12个月。
2.4招标范围:华电(淄博淄川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岭子废旧矿区150MW光伏项目、罗村一期2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及配套矿井水综合利用工程施工准备(工程投资决策批复后至主体工程开工前为施工准备阶段)、建设实施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管理咨询服务等工作。本次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投标人派出人员将作为招标人的专业工程师纳入招标人的管理,投标人根据合同要求除完成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还要协助招标人完成包括项目开工准备、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合同履行、土建、安装、调试、分部及整套启动试运、工程竣工验收、专项验收(电力质监站监检、电网公司涉网验收、消防、环水保、档案、职业卫生等)、工程竣工结算、达标投产验收等方面所需的所有管理工作和管理咨询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山东华电淄博淄川罗村一期2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及配套矿井水综合利用工程施工准备(工程投资决策批复后至主体工程开工前为施工准备阶段)、建设实施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管理咨询服务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场区、升压站、集电线路、送出工程及配套矿井水综合利用工程等。本次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投标人派出人员将作为招标人的专业工程师纳入招标人的管理,投标人根据合同要求除完成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还要协助招标人完成包括项目开工准备、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合同履行、土建、安装、调试、分部及整套启动试运、工程竣工验收、专项验收(电力质监站监检、电网公司涉网验收、消防、环水保、档案、职业卫生等)、工程竣工结算、达标投产验收等方面所需的所有管理工作和管理咨询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山东华电淄博淄川岭子废旧矿区150MW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准备(工程投资决策批复后至主体工程开工前为施工准备阶段)、建设实施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管理咨询服务等工作。本次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投标人派出人员将作为招标人的专业工程师纳入招标人的管理,投标人根据合同要求除完成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还要协助招标人完成包括项目开工准备、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合同履行、土建、安装、调试、分部及整套启动试运、工程竣工验收、专项验收(电力质监站监检、电网公司涉网验收、消防、环水保、档案、职业卫生等)、工程竣工结算、达标投产验收等方面所需的所有管理工作和管理咨询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1/23-QT-125701 | 工程管理咨询服务 | 5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管理咨询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https://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8.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即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且投运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至少具有3项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或项目管理服务投运业绩。
9.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或手机等),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2)投运证明材料扫描件:业主单位盖章的的投运证明扫描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或质量验收报告扫描件,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扫描件,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扫描件,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资格审查时,不提供投运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10.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2020年-2022年三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扫描件),近三年(即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且投运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具备担任过不少于1个5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投产项目工程总监或项目管理负责人的资历(需提供加盖用户签章的总监或项目管理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且应与投标人有正式劳动关系(提供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和2022年7月以来连续12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各投标人应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如未提供,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13.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各投标人应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如未提供,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14.专业工程师和档案管理员应满足委托人要求1.5咨询人员要求,提供职称证、有关证书、劳动合同、2022年7月以来连续12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业绩证明材料(如加盖用户签章的质量验收报告、工作联系单、竣工验收报告等);各投标人应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如未提供,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9-28 11:51到2023-10-10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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