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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船舶航行安全预警识别平台开发服务招标公告

2023-10-07 15:35:59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项目名称:海油发展船舶航行安全预警识别平台开发服务
标段(包)编号:23-CNCCC-FW-GK-2083/01
发标日期:2023年10月07日
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海油发展船舶航行安全预警识别平台开发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海油发展船舶航行安全预警识别平台开发服务
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项目概况:海上石油平台工程的建设,改变了附近水域的通航环境,对通航安全存在一定的影响。为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工程建设对船舶通航的影响,维护通航秩序,保护通航资源,本项目针对垦利油田开发项目中石油平台周边海域通航安全监控中痛点难点,从通航安全监控实际需求出发,定制化开发并建设中海油(垦利、渤中)海上平台通航安全监控预警平台。
项目所在地:天津
服务内容简介:为了实现海上石油平台周边海域通航环境安全监控、安全实施作业以及事故发生时应急救援行动快速、安全、科学、有序地开展,需要委托熟悉海上工程通航安全监控的单位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完成“中海油(垦利、渤中)海上石油平台通航安全监控预警平台开发建设服务”工作。包含安全监控系统整体方案设计、所有功能模块开发、硬件设备建设及安装调试、数据集成和接口开发、系统测试上线五部分工作内容。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A、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应答截止时间之内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已完成的通航安全监控预警信息化相关项目的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B、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清单、完工验收报告或(财务)结算清单等。
C、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订单相应的验收证明文件或(财务)结算清单等,并提供与该订单对应的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且订单累计金额达到本项第A条要求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D、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3年10月07日到2023年10月13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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