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龙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洛龙区李屯三期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勘工程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XCZB19-2310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龙区李屯三期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勘工程(招标项目编号:XCZB19-23100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洛阳市龙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71.1620万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为贯彻洛阳市洛财购【2021】1 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 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 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 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 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 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0月08日00时00分00秒---2023年10月12日23时59分59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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