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宁波地铁2023-2026年1号线二期、2号线、3号线(含宁奉线)室分站点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ITCC-ZJ23ZT0101012】),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次招标拟采购宁波地铁2023-2026年1号线二期、2号线、3号线(含宁奉线),共涉及59个室分站点维护所需的相关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环境、安全及资源巡检、专项维护服务、综合检测服务、验收与存在问题整改服务、故障处理、投诉处理、设备拆除和停站、运行档案管理、业主维系、进出协调、场租与电费支付等相关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次招标不含税预算为268.67万元(不含税)(其中铁塔约129.14万元,移动60.19万元,电信38.3万元,联通41.04万元)。
本次招标含税预算为284.79万元(含税)(其中铁塔约136.89万元、移动63.80万元、电信40.60万元、联通43.50万元)。
以∑各项预估数量*相应中标不含税单价作为合同不含税总价上限,据实结算。
采购内容、数量等相关信息详见下表:
序号 | 内容 | 服务期(年) | 预估数量 | 单位 | |||
铁塔 | 移动 | 电信 | 联通 | ||||
1 | 机房、动力配套 | 3 | 59 | 0 | 0 | 0 | 站 |
2 | 机房内BBU、传输设备及配套 | 3 | 0 | 59 | 59 | 59 | 站 |
3 | 隧道内分布系统及配套 | 3 | 242 | 0 | 0 | 0 | 套 |
4 | 288芯线路(单向,千米) | 3 | 0 | 75.83 | 75.83 | 75.83 | 千米 |
5 | 站台站厅分布系统 | 3 | 59 | 0 | 0 | 0 | 站 |
6 | 基站主设备 | 3 | 0 | 1227 | 619 | 695 | 套 |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3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5 服务地点:浙江宁波(招标人指定地点)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 内容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 |
1 | 机房、动力配套 | 元/站/年 | 675.00 |
2 | 机房内BBU、传输设备及配套 | 元/站/年 | 467.10 |
3 | 隧道内分布系统及配套 | 元/套/年 | 504.90 |
4 | 288芯线路(单向,千米) | 元/千米/年 | 270.00 |
5 | 站台站厅分布系统 | 元/站/年 | 3820.50 |
6 | 基站主设备 | 元/套/年 | 108.00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 控股与管理关系:
(1)在招标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投标截止日(含)期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备1个同类案例业绩【同类业绩指:无线移动网络代维服务】,【且单个案例含税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
须同时提供:(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合同章。
注:(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发票开具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c、发票为未冲红发票。(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5)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6)其他:【业绩不包含子公司的业绩】。
2.6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2)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企业资质,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2.7 三类安管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2)为本项目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为本项目配置至少1名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1)须提供人员名单、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7月至投标截止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应由通信主管部门核发。(3)项目负责人不得与专职安全员为同一人,否则,专职安全员不予认可。
2.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宁波分公司】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2)应答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13)投标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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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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