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崇阳智慧停车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招标编号: 05-11-04A-2023-D-E20672 ),招标人为 湖北省长投智慧停车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包括智慧停车指挥中心装修及采购一批智慧停车硬件设备(包括PDA机、巡检车、诱导屏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为包工包料包安装,并调试完毕的工程。
2.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标的类型:施工(含设备采购)。
2.4工期:智慧停车指挥中心装修工程:3个月;硬件设备采购安装项目10 个月。
2.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92.8万元人民币(其中智慧停车指挥中心装修工程最高限价为183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投标人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需提供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六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5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验收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类似项目业绩指:具有已竣工的城市级智慧停车项目设备采购和智能化建设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2020年至今未出现严重违约或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非投标人自身生产制造的主要设备(一、二级诱导屏,手持PDA,巡检车),需提供所投设备的原厂授权书(制造商授权函),且提供原厂盖章的质保函文件。
3.10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查封、扣押的;
②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④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saic.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潜投标人中标后转包、分包。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5.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09:3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
5.1.2 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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