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0日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宁波市
一、招标条件
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服务中心委托,就“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服务中心23JA002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招标编号:BZZX-2023JA002(CBZJ-20232033)
三、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服务中心23JA002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四、招标内容:
标项 | 标项名称 | 标项范围 | 数量 | 招标控制价(元) | |
第一部分 | 一 | 23JA002交通安全设施工程-1 | 洪大路(江北大道-洪塘南路)工程交安设施 | 一批 | 3928880 |
二 | 23JA002交通安全设施工程-2 | 北海路(北外环-洪兴路)工程交安设施 | 一批 | 3481760 | |
三
| 23JA002交通安全设施工程-3 | 万成路(雅源南路-万金路)道路工程交安设施 | 一批 | 1563510 | |
奉化江东岸滨江休闲带及樟溪北路(芝兰桥至杭甬高速)工程交安设施 | 一批 | ||||
段塘中路(环城西路-粮丰街)道路工程交安设施 | 一批 | ||||
第二部分 | 四 | 23JA002交通安全设施工程-4 | 清泉路(梅竹路-东昌路)工程交安设施 | 一批 | 3420450 |
五 | 23JA002交通安全设施工程-5 | 江北区姚江北岸经一路(云飞路-北环西路)工程等四个项目交安设施 | 一批 | 1131830 | |
第三部分 | 六 | 23JA002交通安全设施工程-6 | 鄞县大道(阳光南路至同德路)改造工程交安设施1标段 | 一批 | 2370770 |
七 | 23JA002交通安全设施工程-7 | 鄞县大道(阳光南路至同德路)改造工程交安设施2标段 | 一批 | 1937600 | |
八 | 23JA002交通安全设施工程-8 | 新芝片区综合改造工程交安设施 | 一批 | 1517770 | |
孝闻片区街巷综合改造工程交安设施 | 一批 |
注:本项目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服务中心23JA002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由第一部分(1~3标项)、第二部分(4、5标项)、第三部分(6~8标项)组成,第一部分由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第二部分由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第三部分由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已获得第一部分(1~3标项)中标的投标人不再进入第二部分(4、5标项)、第三部分(6~8标项)的评审,已获得第二部分(4、5标项)中标的投标人不再进入第三部分(6~8标项)的评审。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七、购买招标文件及开标相关信息
1、标书售价为标项六至标项八每标项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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