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3-2024年太阳能物资框架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XZXZ-2023-091-2)”,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次拟招标全区太阳能设备及物资。本项目签署框架协议,自框架协议签署后启用之日起1年内有效,协议到期后若份额未履行完毕的,可延长3个月有效期。
招标预算金额:1641.51万元(含税金额,增值税率为13%)。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的太阳能设备包括太阳能控制器、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支架、连接电缆及系统集成部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3★供货及安装工期:自订单下达后20日内完成到货。
1.4★到货地点:西藏自治区(涉及全区7个地市,具体到货地点以招标人所下达订单指定地点为准)。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中标人数量:中标人数量为2名,第一名份额分配60%(全区供货,优先分配供货到日喀则、那曲、阿里),第二名份额分配40%(全区供货,优先分配到货到拉萨、林芝、昌都、山南)。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折扣报价为100%,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发票要求: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太阳能物资/设备供货),提供至少1份类似业绩案例的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的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与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的,还须提供框架下的采购订单(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每份合同(订单)下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在本项目首次招标公告发出日之前)。
2.2、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提供相应记录截图证明或完整信用报告),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2.3、投标产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行生产本项目采购的太阳能控制器或太阳能板件的能力,提供能够自行生产本项目采购的太阳能控制器或太阳能板件的制造商证明文件。
2.4、不得存在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内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西藏自治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或纳入铁塔总部(全国)或西藏自治区分公司黑名单的。
注:提供不存在以上条款情形的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其中第(6、7、8)条须按要求提供查询截图,否则视为未响应导致投标被否决。
2.5、关联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须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2.6、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0日21时30分至2023年10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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