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新沂市趟邮路驾驶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项下的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新沂市趟邮路驾驶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1、招标编号:JSXZCG20231012
2、项目概述: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新沂市趟邮路的驾驶服务外包,共4条邮路,所有路线按照全程单边模式运行,每日计划开行1趟。外包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邮件的扫描、装车、运输、站点邮件的装卸、交接。
具体邮路线路:新沂(市区)-阿湖、新沂(市区)-草桥、新沂(市区)-邵店、新沂(市区)-窑湾四条邮路。服务时间为每日07:30至班结,具体时间根据处理中心生产时间安排。
线路 | 全程 | ||||
导航里程 | 计划 发车 | 到达 | 计划 频次 | 到达站点 | |
新沂-阿湖(新1) | 83 | 15:30 | 17:51 | 1 | 处理中心、高流、高塘、黑埠、阿湖、处理中心 |
新沂-草桥(新1) | 81 | 15:30 | 18:06 | 1 | 处理中心、墨河、瓦窑、草桥、合沟、处理中心 |
新沂-邵店(新1) | 67 | 15:30 | 17:34 | 1 | 处理中心、北沟、踢球、时集、邵店、处理中心 |
新沂-窑湾(新1) | 90 | 15:30 | 17:43 | 1 | 处理中心、港头、窑湾、王楼、处理中心 |
本项目预算90.19万元,采用“按趟计价”的方式。实施期限为2年,实施时间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本项目不设置分包。本邮路外包按趟次设定最高限价,具体情况如下:
投标人提供服务在达到油耗定额标准后,依据实际行驶日,按趟次计价。
油耗定额标准
5吨车 | 3年以下 | 3年以上5年以下 | 5年以上 | |||
夏季标准 | 其它季节标准 | 夏季标准 | 其它季节标准 | 夏季标准 | 其它季节标准 | |
油耗标准 | 17 | 16.8 | 17.5 | 17.3 | 18 | 17.8 |
注:油耗标准按照招标人规定执行,合同期间如有变动,按新标准执行。
邮路限价情况
序号 | 邮路 | 车辆吨位 | 往返里程参考 (公里) | 预计趟次 (2年) | 单价限价 (元/趟) |
1 | 新沂-阿湖(新1) | 5 | 83 | 730 | 279.00 |
2 | 新沂-草桥(新1) | 5 | 81 | 730 | 310.11 |
3 | 新沂-邵店(新1) | 5 | 67 | 730 | 314.55 |
4 | 新沂-窑湾(新1) | 5 | 90 | 730 | 330.10 |
说明:1、以上单价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应承担的人工费、保险、税费、因断路施工造成车辆绕行产生的费用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并已考虑淡旺季、节假日等因素。除此以外,无需再向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投标人须充分评估履约成本因素,合同期内线路价格均不予调整。
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加班车、临时邮路驾驶外包服务时,招标人不予核算费用。
2、车辆油耗、尿素以及车辆维护、维修等支出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3、合同纳税义务发生时若国家税率发生调整,则合同不含税价款不变,税款和合同含税价款根据国家税率变动相应调整。
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3)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参加。(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投标人在中标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中标地区设立服务场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注:1、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办理CA证书及招标文件下载: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缴纳文件费用(电汇缴费并上传缴费凭证,平台暂无支付功能)→确认报名成功→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 4008086131或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5.2、报名审核时须提供并上传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文件复印件1套: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格式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
5.3、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5:30;(请供应商在报名期内及时完成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报名工作)
5.4、购买/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及电话:曹榕,025-83408513;
5.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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