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永清县龙虎庄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廊农建[2023]1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永清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永清县龙虎庄乡。建设规模及标准:在龙虎庄乡的杨迁务村、西龙虎庄村、后刘官营村、 前刘官营村、东龙虎庄村、义井村、梨桁村、瓦屋辛庄村,共 8 个行政村建设高标准农田0.7万亩。2023年永清县龙虎庄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桥涵农路工程B01-B03标段,最高限价合计为3417141.48元。B01标段:梨绗村、西龙虎庄村、瓦屋辛庄村;B02标段:西龙虎庄村、东龙虎庄村、杨迁务村;B03标段:义井村、梨桁村。计划工期:210日历天;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述内容);标段划分:桥涵农路工程分3个标段 。同一家投标单位可以对3个标段中的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兼投不兼中,顺序为1、2、3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下列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4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10月13日8时30分至2023年10月18日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