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基地二期-0224催化剂支撑格栅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海基地二期-0224催化剂支撑格栅(WZ20231017-4805-13616-B1)招标人为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催化剂支撑格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格栅组件\DN3800 102211D0224-70-108 S30408 | 2.00 | 套 | 包1-催化剂支撑格栅 | ||||
2 | 格栅组件\DN7600 102211D0224-70-111 S30408 | 4.00 | 套 | 包1-催化剂支撑格栅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提供近五年(合同交货期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至少2套直径≥6700mm干燥器或反应器V型丝网格栅内件业绩;投标人提供相应的业绩表(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位号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和业绩证明(包括技术附件或技术协议、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证明。 3.1.7 投标人需具备床层相关部件的承载设计及计算能力,并提供承载计算书;需具备有限元应力分析能力,不允许委托计算, 并提供有限元分析报告。 3.1.8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3日 16:00时至2023年10月19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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