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综合档案管理系统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9-02-04A-2023-D-E22504)已由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综合档案管理系统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
2.2招标范围:主要工作为以下几个方面:(一)系统功能优化升级。光大银行现有综合档案管理系统于2015年底投产,目前系统内电子档案数据容量已达2TB。近年来,国家档案局相继出台档案系统和电子档案管理相关标准,对电子档案系统功能和数据安全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需要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的技术要求,持续对光大银行综合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升级,丰富系统功能模块,提升系统可扩展能力,提高数据检索速度,加强数据传输安全。(二)电子档案集中共享。实现各分行纸质档案数字化和OA、财会等系统电子文件集中归档,保证光大银行电子档案数据安全、准确、快速的汇集到档案系统内,实现全行电子档案大集中和数据共享。(三)日常新增业务需求。根据光大银行档案工作实际业务需求,对电子档案归档、查阅、数字化批量导入及处理、日常运行状态监控及维护等功能不断优化。(四)日常业务工作配合。对系统运行和日常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及操作指引。
2.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4项目性质:服务。
2.5合作期限:综合档案管理系统: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6中标人数量:一家。
2.7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达到3家时方可开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3.4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人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少于10人,且近一年为其连续直缴不少于12个月;
3.8投标人具备至少三个档案管理领域同类项目案例;
3.9投标人承诺提供全部解决方案的源代码给招标人,须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三个档案管理领域同类项目案例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存在名称变更,且本次投标案例的合同主体为变更前公司名称,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政府单位的批复/通知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社保直缴人数不少于10人且近一年为其连续直缴不少于12个月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鉴定真伪的方式;
(4)提供全部解决方案的源代码给招标人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1月6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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