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园区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TXA-231011015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金属园区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招标项目编号:OTXA-231011015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80万元,招标人为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项目概况:金属园区已建成使用十余年,道路由于改造破路、重载承压等原因,目前路面破损较多且沉降变形积水,防撞道牙破损严重。本次进行全面整体提升,对破损严重路面破除并重新浇筑;防撞道牙整体更新;部分路面面层铺装彩色沥青,并调整进出车间大门坡道坡度;雨污水井盖、井篦子更换、道路标线等工作。 2招标范围:施工范围以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实施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金属园区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金属园区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4、投标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js.shaanxi.gov.cn/)企业库和人员库中可查询,并无不良记录;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6、投标人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提供关联关系声明函: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个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投标人须自查是否与招标人为关联方的,是关联方的,须在报名时声明。未声明的,中标无效,中标人顺延为下一名中标候选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8日09时30分00秒---2023年10月23日16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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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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