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热敏标签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采购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热敏标签采购项目
- 招标编号:0747-2361SCCZN520
- 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邮政板块、速递板块热敏标签(3种规格),本项目拟分为7个包件,允许投标人同时对多个包件进行响应,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同类产品(包1-6),同一家供应商最多中2个包(优先中标年预估需求量大的包)。
采购内容 | 包号 | 服务省份 | 一年预估需求量 (万枚) | 三年预估需求量(万枚) |
一联热敏标签 76mm×129mm | 包1 | 浙江 | 210000.00 | 630000.00 |
包2 | 江苏、南京集散中心 | 180227.50 | 540682.50 | |
包3 | 上海、福建、江西、湖南、海南、广西 | 127128.00 | 381384.00 | |
包4 | 山东、贵州、新疆、宁夏、云南 | 86420.00 | 259260.00 | |
包5 | 北京、天津、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 | 71120.00 | 213360.00 | |
包6 | 重庆、四川、西藏、甘肃、青海 | 48574.00 | 145722.00 | |
合计 | 723469.50 | 2170408.50 | ||
二联热敏标签 76mm×149mm 二联热敏标签 100mm×179mm | 包7 | 24省(河南省、安徽省、广东省、湖北省、河北省、山西省、陕西省除外) | 37766.00 | 113298.00 |
合计 | 37766.00 | 113298.00 |
(具体需求数量和金额以实际订单为准,甲方不承诺最终采购数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
5、投标人资格条件(未注明适用于某一包件的,适用于所有包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3)供应商须将样品提交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供应商须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
5)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
序号 | 产品规格 | 最高限价(元/枚) |
1 | 一联:76mm×129mm | 0.02 |
2 | 二联:76mm×149mm | 0.035 |
3 | 二联:100mm×179mm | 0.05 |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得进行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样品的要求
(1)投标人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的要求提交样品。
(2)样品的封装和标记:不同型号的样品不得混装在一起,每个型号的样品外包装内须含独立的内包装。具体要求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样品名称 | 样品规格 | 数量(枚) | 检测费用(元) | 备注 |
1 | 一联 | 76mm×129mm | 50 | 5913 | 1.附送各层纸张原纸(需标注清楚),尺寸为A4大小,数量各10张,用于定量、抗张强度项目测试; 2.附送带背胶纸张材料(需标明涂胶方向),尺寸为A4大小,数量10张,用于胶粘性能项目测试。 |
2 | 二联 | 100mm×179mm | 50 | 6156 |
注:若供应商参与包1至包6的任意一包或多包以及包7,则仅须提供一份100mm×179mm的样品即可。无需同时提供。
若供应商参与包1至包6的任意一包或多包,仅提供一份76mm×129mm规格的样品即可,若供应商仅参与包7,仅提供一份100mm×179mm规格的样品即可。
(3)外包装要求:外包装上须注明样品名称、投标人名称。
(4)内包装要求:样品本身及其内包装上均不得含有任何与投标人自身相关的商标、品牌标识及其他特殊标记。
(5)样品用途:样品供采购人及由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封存。
(6)请在递交样品之前以电汇形式将检测费用汇入以下账户,并将电汇底单及开票资料发至邮箱:3128007030@qq.com。
(7) 汇款帐户
户 名: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河镇支行
中心帐号:0200 0061 0900 5400 485
行 号:1021 0000 0618
联系电话、传真电话:010-82915478/010—82916920
开发票资料请发邮箱:3128007030@qq.com
(8)无论投标人所递交样品是否通过检测,样品检测费均自行承担。
(9)采购人对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将予以封存,不予退还。封样作为对相关投标人所供货物质量管理的依据之一。
7、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7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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