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乙酸乙酯/异丙醇采购(扬子石化))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乙酸乙酯/异丙醇采购(扬子石化))(WZ20231020-0803-13821-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乙酸乙酯/异丙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醇类\异丙醇(99.7%)工业级 | 70.00 | 吨 | 包1-1 | ||||
2 | 乙酸乙酯\(99%) | 50.00 | 吨 | 包1-1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生产商提供生产装置、设备清单、生产能力证明;代理商须提供标的物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 3.1.7 书面承诺能少量分散供货(最小包装/次)至扬子石化(能接受每次送货最小批量小于5吨),送货到现场最长响应时间不超过6小时。 3.1.8 生产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中间商(流通商/代理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要求明确标注出异丙醇(2-丙醇)和乙酸乙酯(醋酸乙酯),或者许可证中明确说明“一般化学品:除爆炸物、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成品油、天然气以外的所有危化品”,不标注视为不包含标的物危险化学品,予以否决。 3.1.9 危化品运输许可证资质有效,委托第三方物流的,提供有效期内运输协议、第三方物流商资质(资质要明确包含第三类危险货物运输)。 3.1.10 书面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一星期内具备供货条件,必须取得所有与标的物有关的手续。(包括但不仅限于危化品相关资质、各类运输证(南京市、化工园、扬子公司等)) 3.1.11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如下:近五年内没有因违约、诚信、侵权等违法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判定违法及被处罚的情况;没有在扬子石化发生过质量问题、交货延误、擅白更换外协件供应商等违约情况。 3.1.12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投标承诺书》(见附件) 3.1.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3.1.14 承诺无条件满足企业提出的使用液袋、吨桶、槽车、集装箱等方式配送,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5 书面承诺大宗物料和产品公路运输、物资配送等重型载货车辆100%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0日 8:00时至2023年10月26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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