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2023年气质联用仪及其前处理聚合项目
项目编号:HBAD-2023-80
招标人名称: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1号 |
招标单位联系人姓名:阎瑾 |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西路35号双维商务10楼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王文文、李腾锟 |
项目概况:气质联用仪及其前处理聚合主要内容:顶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和全自动固相萃取仪;资金来源:自筹;交货(供货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日历天内完成; 交货(供货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本项目要求 |
招标范围:顶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和全自动固相萃取仪,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具有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或服务能力;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列入烟草行业及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列入烟草行业其他直属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以及参与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存在向行业外人员行贿行为的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6、列入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失信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7、列入国家“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采购项目所对应的其他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8、除上述情形外,参与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投标人如为进口产品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3日9时00分-2023年10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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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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