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地铁7号线公网覆盖工程监理项目(招标编号:ZJZT-2023-13772)已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铁塔”)、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联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移动”)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电信”)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铁塔、苏州联通、苏州移动、苏州电信,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江苏铁塔、苏州联通、苏州移动、苏州电信,出资比例见项目概况,招标人为江苏铁塔、苏州联通、苏州移动、苏州电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苏州地铁7号线公网覆盖工程监理项目
2.2项目概况:苏州地铁7号线线路全长29.6km;共设置25座车站,其中换乘站8座,全部为地下车站,平均站间距约1.18km,最大站间距2.0km,最小站间距0.697km;采用6节编组B型列车,设计时速80km/h。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项目的监理服务,包括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造价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物资抽检等。
序号 | 工作内容 | 说明 |
1 | 室分系统部分 | 车站内室分系统、轨行区漏缆及附属施工的监理、运营商侧新型室分监理、运营商侧主设备安装的监理 |
2 | 电源配套(含机房配套、远端电源配套) | 机房内公用配套设备(交流配电箱、开关电源、蓄电池等)施工的监理 |
3 | 隧道电源和中继墙电源的施工的监理 | |
4 | 光缆配套 | 铁塔侧机房至隧道及中继墙设备安装点光缆配套施工的监理、运营商侧联络光缆施工的监理、运营商侧外部光缆引入井施工的监理 |
2.4采购预算:预估本次采购金额不含税116.44万元,其中铁塔侧不含税预算为66.19万元。采购预算为预估,因地铁工程建设环境可能存在变化,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业主 | 预算(不含税/万元) |
江苏铁塔 | 66.19 |
苏州联通 | 27.72 |
苏州移动 | 19.42 |
苏州电信 | 3.11 |
合计 | 116.44 |
2.5服务地点:苏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服务期限:监理人入场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以及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实际工期以施工进度为准
2.7工程质量要求:优良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10中标人数量及份额:1个,份额100%
★2.11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非OFF)100% ,折扣(非OFF)=1-下浮率(%)。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1.2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专业资质通信工程乙级或以上,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
3.1.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具有隧道类监理项目经验(包括但不限于公路、铁路、高铁、地铁),且单条线路监理费在人民币20万元及以上。以上时间、金额以单项合同或订单或发票或甲方证明为准,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复印件;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加盖甲方印章)、或框架合同+框架合同期限内对应的发票、或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甲方证明(加盖甲方公司公章并提供甲方联系人)。
同一份框架合同仅认可订单或发票或甲方证明其中一类证明文件,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计入累计金额。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承诺能够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1.5控股管理关系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重要材料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 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3.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 被省级及以上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在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1)被中国铁塔或江苏铁塔或江苏省内运营商(联通、移动、电信)列入同类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0月24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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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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