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卷烟厂卷包车间1组CRM500废烟支回收机烟支热风回潮改造,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昆明华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红河卷烟厂卷包车间1组CRM500废烟支回收机烟支热风回潮改造。
2.2招标范围:项目主要招标范围包括CRM500废烟支热风回潮装置改造。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3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设备安装调试。开工后,因招标人及不可抗力导致现场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天数不计入工期。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满足本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及验收相关要求,达到验收标准。
2.5质保期要求:自验收之日起,质保期不低于12个月。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2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3投标单位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单位需提交承诺)。
3.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及《与招标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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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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