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2023年电务系统第三批-信号机、计轴设备、轨道电路设备大修等4个项目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3-0437-3)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成都局集团公司2023年电务系统第三批-信号机、计轴设备、轨道电路设备大修等4个项目采购项目(三次)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灯丝报警装置主机等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次采购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规格、交货时间地点等见采购项目明细表(见附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报价货物生产能力或经营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报价人资质、业绩等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资质的生产制造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2许可和认证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出具的LED信号机技术评审意见或鉴定意见。(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2)智能点灯单元提供有效的 “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相应设备,并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4财务能力要求: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财务能力证明材料有时间要求的,报价人成立时间不足的,以成立时间开始据实提供)。
3.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使用单位出具的运行状况良好的证明。提供国铁集团(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具有铁路产品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6供货业绩要求: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7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履约信用情况良好(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8其他要求: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只接受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资质的生产制造商投标。(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5未按要求报名或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报价无效。。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10月23日 20:00至2023年10月26日 20: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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