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货运中心
正面吊、叉车大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23-364(二次) )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货运中心委托,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货运中心正面吊、叉车大修项目 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竞标产品维修能力的企业。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等项目。
2.标段一: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项目: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修理;包含叉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修理;包含叉车],提供上述许可证件原件现场备查(扫描件、复印件均无效);须提供不少于4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含低压电工、高处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3.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以来至少3个同类大修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并提供相关合同以及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到投标现场备查。
4.投标人所供应的产品及同类产品不在国家、国铁集团通报整改期限内;投标人及其产品不在国铁集团暂停或停止合作关系期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税务局开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下载的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的证明、2022年企业财务报表、2022年缴税凭证(以上资料全部为复印件且加盖公章)、银行部门出具的资信证明。
8.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
支付完成后应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3年10月24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10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