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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庆阳市分公司镇原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寄递物流共配中心分拣设备配备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2023-10-24 01:46:49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受  采购人意见: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庆阳市分公司镇原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寄递物流共配中心分拣设备配备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中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庆阳市分公司镇原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寄递物流共配中心分拣设备配备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采购文件编号:ZZD2023-027

  二、采购内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庆阳市分公司镇原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寄递物流共配中心分拣设备配备项目(详细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总预算:196.00万元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模式:非PPP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二)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证及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四)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同类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五)本项目严禁转包、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承诺函)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函)。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3套装订成册。(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四、公告期限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公告期限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0月23日08:30时至2023年10月27日下午17:00时截止;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中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费:400元/本,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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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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