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受光大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 招标编号:TC2390GH
1.2 项目名称:督查督办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的督查督办基础框架采购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经落实。
1.4 招标内容:为满足符合实际业务需求的督查督办管理平台,同时满足快速投产上线目标,需要采购督查督办管理平台项目的督查督办基础框架(含2年维保)用于保障光大科技督查督办管理平台产品系统稳定运行和功能正常升级。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技术需求书》
1.5服务周期:
(1)签订合同后,需在1个月内完成软件产品交付且在3个月内完成产品部署;
(2)维保服务:项目阶段验收后2年。
1.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含)(以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到投标截止日计算);
2.3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含)或等值外币(以营业执照为准);
2.4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需至少具有1个同类项目实施案例,案例合同中须体现关于“督办系统领域”的相关内容,如“督办”、“工作流”、“催办”等内容。(需提供合同的首页、关键内容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意:此处提供的案例,不再作为“评审标准”中的得分案例。
2.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2021、2022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每份报告应至少包含1)审计报告正文2)资产负债表3)利润表4)现金流量表5)审计报告附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不能代替银行资信证明);
2.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7在以往采购项目中无欺骗、欺诈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同时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相关证明;
2.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2.9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发售:
3.1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费200元/套。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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