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3/22-QT-028)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烟气在线监控系统CEMS运维项目(三年)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哈密地区哈罗公路72公里处左转过铁路桥直走15公里
2.2 项目规模:2*660MW火电燃煤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服务期限三年,具体开始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23/22-QT-02801 | 烟气在线监控系统CEMS运维项目(三年) | 华电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脱硫脱硝共12套CEMS设备及附属设施的运维、巡检、保养等所有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烟气在线监控系统CEMS运维项目(三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服务认证证书-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营服务认证证书,服务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自动监控(烟尘烟气)运行工资格证,且持证时间不少于一年;
8.投标人应提供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国内1项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脱硫、脱硝CEMS维保业绩或脱硫CEMS维保业绩或脱硝CEMS维保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服务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说明:本标段一次招标公告在标书发售阶段流标,故在原批次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区别于开标后流标),因此一次公告已购买过本标段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继续参加投标(但不包括已弃权投标人),无需重新报名,在缴纳标书费环节不用再缴费。
注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0-24 14:36到2023-10-30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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