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53A00323001662
一、招标条件
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新平县分公司2024—2026年就餐服务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经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玉溪市烟草公司新平县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玉溪市烟草公司新平县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定,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新平县分公司2024—2026年就餐服务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为玉溪市烟草公司新平县分公司提供2024—2026年就餐管理服务。
本项目预算约630000.00元/年,具体服务内容及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3服务期限:三年(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年度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4服务地点:新平县分公司机关及各烟站(点)、专卖监督管理所、雪茄烟基地食堂(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4投标人无行贿行为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2017年1月1日至今无相关行贿行为记录。
3.5投标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后审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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