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7/18-QT-167)
一、 招标条件
天津区域所属企业2024、2025年全厂设备维护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天津市
2.2 项目规模:其他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7/18-QT-16701 | 天津区域所属企业2024、2023全年全厂设备维护服务 | 天津区域三家基层单位(福源、南疆、北宸)2024-2025年天津区域全厂设备维护服务 | 10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天津区域所属企业2024、2023全年全厂设备维护服务】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以下条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6.要求投标方在2020年1月-2023年1月内的业绩,至少包括以下内容:至少提供2项2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主体(指汽机、锅炉、电气等系统)检修或维保业绩(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承包合同或技术协议中包含化学或仪器仪表相关技术服务内容;必须提供业绩的合同扫描件证明材料(需体现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额、合同范围、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规模不够或非类似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情况说明:资格审查时,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规模不够或非类似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0-27 16:46到2023-11-07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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