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廊坊邮区中心机械传输设备维保业务外包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廊坊邮区中心机械传输设备维保业务外包项目(三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廊坊邮区中心现有双层、简易小件、矩阵自动化分拣设备三套,现对进出口车间机械传输设备的硬件、软件、电控系统部分,及其配套的传输设备进行维保服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服务地点:廊坊邮区中心。
服务期限:2年。
2.2招标范围:廊坊邮区中心机械传输设备维保业务外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维保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驻场人员(维修人员)不少于9人,具备有效期内高、低压电工作业操作证(至少各有2人),焊工证(至少1人)。
3.1.2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31日9时至2023年11月6日17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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