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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北京公司京津冀大数据产业园2023年C区冷机安装施工总承包集中公开招标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23-11-01 20:48:24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项目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京津冀大数据产业园2023年C区冷机安装施工总承包集中公开招标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09-02-04A-2023-D-A2400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京津冀大数据产业园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公开招标项目。

1.1.1 招标内容:中国电信北京公司京津冀大数据产业园2023年C区冷机安装施工集中公开招标项目(重新招标),工程主要内容为冷冻水主机、水泵、冷却塔、板换及配套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服务,包括:1)不间断电源系统单项工程、2)空调冷源配套单项工程、3)机电给排水工程单项工程、4)动环监控系统单项工程、5)空调群控系统、6)极早期报警系统单项工程、7)机房结构及装修工程、8)照明配电及接地工程等。承包人负责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及相关检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1.1.2 项目性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1.1.3 项目预估规模:预估采购乙供设备及施工费不含税金额为148,689,437.72元,其中预估施工费不含税价约为97,026,009.52元,预估乙供设备费不含税价约为51,663,428.20元。以上费用为预估金额,最终结算金额以经审定或审核确认的金额为准。

1.1.4 实施地域:京津冀大数据产业园。

★1.1.5 工期要求:按具体订单下达的工期要求。

★1.1.6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1.7 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保修不少于24个月,其中,屋面防水工程、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1.1.8 技术要求:投标人施工技术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1.1.9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BJ03001工程建设服务(施工)。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施工安全不良行为相关要求参照“中国电信〔2023〕48号《关于加强对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供应商处理的通知》。

1.2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费用主要包含施工单位的建安费(含材料费、规费等)和安全生产费及设备费。其中甲供设备见甲供设备清单;如中国电信集团集采内容有所调整,则按照集团最新集采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1.3 标段划分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每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名,投标人可以任意选择所投标段,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标段数最多为1个,具体情况如下:

标段号

实施区域

模型楼数

内容

乙供设备费合计(元)(不含税)

施工费合计(元)(不含税)

合计(元)(不含税)

标段1

C1、C2

2栋

总承包包含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

25831714.10

48513004.76

74344718.86

标段2

C3、C4

2栋

总承包包含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

25831714.10

48513004.76

74344718.86

★1.4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段1:

(1)乙供设备费部分最高限价12,915,857.05元/标准楼(不含税);

(2)施工费部分最高限价24,256,502.38元/标准楼(不含税)。

标段2:

(1)乙供设备费部分最高限价12,915,857.05元/标准楼(不含税);

(2)施工费部分最高限价24,256,502.38元/标准楼(不含税)。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注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注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2  资质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注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2: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复印件。

2.3  投标产品资质要求:

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2.4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的同类项目施工业绩(数据中心冷水机组安装或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安装),累计金额不少于2500万元。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或结算定案表的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定案表。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定案表,或仅提供订单或结算定案表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结算定案表应为有施工委托单位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单位盖章的结算定案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投标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5  人员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主管部门颁发的A证)。

2)项目负责人:须提供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主管部门颁发的B证),及一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专业)资格证书。注: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若提供多名项目负责人,则就低不就高进行评审。

3)各专业项目经理:须为本项目至少提供电源、暖通、机房装修、智能化、采购专业各1名专业项目经理。(各专业人员不得复用)

4)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主管部门颁发的C证),至少2人。

5)专业施工人员:须具备与实际工程相关的特种作业证书的专业施工人员即登高证、电工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允许同一人具备多个证书。

注1: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述要求的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2:投标人须提供上述(1)-(5)人员的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2.6  分包要求:

装修部分可实施分包

1)投标人拟实施分包的,投标阶段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分包单位至少具备如下资质要求且分包单位得到招标人认可后方可实施分包:具有在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

2)装修部分投标人不实施分包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复印件。

2.7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要求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8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投标人间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 不得存在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在中国电信北京公司中标后不签署合同的或签署合同后因投标人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的;

16)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7)投标人在过去一年(自2022年10月1日起)因合同履行出现严重违约而被招标人发布通报3次及以上的,以招标人的正式发文为准。

18)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1)近两年(自2021年10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22)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11  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日8时30分至2023年11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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