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日报社“建设许昌市融媒体中心融媒平台”项目(七标段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许昌日报社“建设许昌市融媒体中心融媒平台”项目
二、项目编号:GTZB02-2310011
三、项目预算金额:450万元
最高限价:七标段:120万元;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项目名称:许昌日报社“建设许昌市融媒体中心融媒平台”项目;
4.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3交付(实施)时间(期限):中标后10日内;
4.4交付(实施)地点(范围):河南省许昌市;
4.5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4.6质保期:三年;
4.7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许昌市融媒平台软硬件及配套设备购置、安装及调试,包含:融媒体后台管理系统、指挥调度系统、全媒体采编系统、大数据分析系统、智能网信监测系统、智能媒资系统、考评系统、信息流转系统、国际传播内容管理(CMS)系统及可视化平台、移动客户端、采编办公设备、4K超高清直播设备、超高清虚拟新闻演播室设备、超高清虚拟新闻演播室改造、音视频剪辑制作设备、4K音视频拍摄设备、机房改造(含4项)、场地基础网络改造、网络安全防护、对象存储等共计191项内容。
4.8标段划分:8个标段(七标段重新招标)
七标段:国际传播内容管理(CMS)系统及可视化平台;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0、2021年度或2020、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须提供近期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年1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示网”(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之后)。
六、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七、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3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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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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