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75/17-QT-033)
一、 招标条件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三期工程翻堆线运维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河北华电曹妃甸储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资本金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一港池西侧
2.2 项目规模:装船能力5000万吨/年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6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75/17-QT-03301 | 曹妃甸储运翻堆线运维服务项目 | 为卸车、堆料生产作业、生产辅助作业、设备操作、配合检修、抢修、维护,设备清洁、设备巡检等各项工作的提供相应人员服务,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服务期限三年。 | 10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曹妃甸储运翻堆线运维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项年吞吐量不低于1000万吨的煤炭或矿石码头的设备运行或维护服务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首页、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11-03 10:00到2023-11-10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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