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38/20-QT-148)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欠款诉讼全风险代理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喀什地区世纪大道118号
2.2 项目规模:2×35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受托事项处理完毕之日止(最长不得超过3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38/20-QT-14801 | 粉煤灰欠款诉讼全风险代理 | 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欠款诉讼全风险代理,详见招标文件。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粉煤灰欠款诉讼全风险代理】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律师事务所。
2.能够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4】人的优秀律师团队,以保证法律服务的时间和质量;原则上指定【一】名高级合伙人以上的律师或者律所负责人员作为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的负责人;团队成员至少【3】名及以上团队成员,须具有【4】年及以上法律执业工作经验。拟派出的律师须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
3.风险代理的律师团队应当具有债权债务诉讼相关经验,须提供近4年内(2020年至今)相关债权债务诉讼代理业绩至少5项,风险代理业绩至少1项,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
4.与服务事项、企业经营业务无实质联系或利害冲突。
5.近四年(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熟悉国有企业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有为五家及以上国有企业单位提供常法服务的经历。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1-07 08:32到2023-11-13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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