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090)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锡林公司三个风电场风电机组高速轴刹车系统加装测温装置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华电锡林浩特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8公里二连风光电场一、二场;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嘉耀风电场、正镶白旗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乌宁巴图风电场
2.2 项目规模:二连风光电场33台东汽FD82-1500风电机组、嘉耀风电场33台华仪HW87-1500风电机组、乌宁巴图风电场25台海装2.0MW风电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6/16-QT-0902 | 锡林公司三个风电场风电机组高速轴刹车系统加装测温装置项目 | 开展二连风光电场33台东汽FD82-1500风电机组、嘉耀风电场33台华仪HW87-1500风电机组、乌宁巴图风电场25台海装2.0MW风电机组加装高速刹车盘高温报警监测装置,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锡林公司三个风电场风电机组高速轴刹车系统加装测温装置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招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7.招标人不接受2020、2021、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10.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风电机组技术改造服务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销售或维修数量、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否则视为无效)。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1-08 07:56到2023-11-15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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