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09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金风1.5MW直驱机组2023至2025年度风机大部件代储及维修框架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乌鲁木齐、吐鲁番
2.2 项目规模:399MW:白杨沟风电一场、大连湖风电一场、西沟风电一场、白杨河风场、珍珠泉风场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36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6/16-QT-09101 | 金风1.5MW直驱机组2023至2025年度风机大部件代储及维修框架项目 | 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266台1.5MW直驱风电机组发发电机、叶轮、偏航轴承、导流罩、机舱罩大部件代储、维修、调试、安装、试运工作及替代备品供货服务。框架期限:36个月。 | 5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金风1.5MW直驱机组2023至2025年度风机大部件代储及维修框架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具有风力发电机组的发电机、或叶片、或主轴承及附件的维修的业绩不得少于2项(含质保期内业绩),(附合同扫描件)。备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的业绩,投标人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招标范围、标的数量、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内容页等)及业主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1-08 16:11到2023-11-14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