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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2023年太阳能监控站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3-11-09 09:06:47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2023年太阳能监控站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购项目简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2023年太阳能监控站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ICDI-SCTT-2023-1062)

1.2    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预估采购规模36.39万元(含税),提供办大型太阳能监控系统的集成、搬迁以及技术服务。   

1.6    标段划分:不划分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第1名至第【2】名的参选人为中选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服务能力得分高者优先。原则上,推荐中选候选人数量2名,若可推荐中选候选人数量不足,无法推荐2名中选候选人时,可按实际数量推荐。中选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第一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1.8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参选限价:大型太阳能监控系统不含税最高参选限价为20384.00元/套,小型太阳能监控系统不含税最高参选限价为16464.00元/套,太阳能监控系统整体搬迁改造不含税最高参选限价为2254.00元/次,技术服务不含税最高参选限价为651元/套/月,参选人的不含税单价超过不含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负责提供太阳能监控系统集成、搬迁以及技术服务。

2.2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08月31日止。其中系统集成及搬迁部分自2024年1月1日或上一次合同金额使用完毕(以到达时间在先者为准)至2025年08月31日止。

2.3服务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依法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并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注:审查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或其他能证明参选人合法运作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以及相关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承诺。

3.2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机构颁发的(1)(2)项资质:

(1)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参选人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必须是参选人的资质:①如分公司参选,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②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参选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均认可;③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参选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不予认可;④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资料均不得通用。

3.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发出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国内类似业绩,累计业绩金额应不少于50万元。

注:(1)类似业绩范围:系统集成类或监控技术服务类;(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单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应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6)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必须是参选方的业绩:①如分公司参选,不得使用总公司的业绩;②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参选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业绩均认可;③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参选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业绩均不予认可;④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业绩资料均不得通用。

3.4财务要求:参选人需提供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注:(1)成立日期满足规定年份的,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2)参选人若因成立年限不足,无法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成立后满足本项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审;(3)参选人若为2023年成立,则提供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审;(4)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至少包含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提供财务报表的,则需提供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原件备查。(5)如分公司参选,分公司未单独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其总公司的财务报告(仅作为分公司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6)如提供合并财务审计报告,仅作为参选人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

3.5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注:审查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6参选人的三类安管人员资质均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至少配置1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2)本项目至少配置1名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机电工程专业)。

(3)本项目至少配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注:①人员基本材料:须提供身份证明及2023年5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参选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参选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均不认可);社保证明未明确具体月份的,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②资质证明资料:须提供以上对应人员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扫描件;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若是一级建造师证书,应按照住建部最新要求提供(不限于证书所有者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且确认证书使用有效期等),原件备查。③参选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中企业名称应与参选人名称一致(分公司不予认可)。④本项目所要求的人员必须是参选方的人员:1)如分公司参选,不得使用总公司的人员;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人员均认可;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人员均不予认可;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注:审查相关的承诺。

3.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四川省同类服务(系统集成类或监控技术服务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注:审查相关的承诺。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注:审查相关的承诺。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09日09 时00分至 2023年11月13日17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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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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