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网点建设监理服务商选型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网点建设监理服务商选型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网点建设监理服务商选型入围项目
二、项目编号:0773-2340GNOBFWGK3296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标的为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网点建设监理服务商选型入围,拟入围1至2家供应商。本项目入围有效期两年。更多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六、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七、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成立的时间不少于5年(含);
3.在项目所在地有常驻机构,服务半径涵盖北京市区及近郊;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在经营活动或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违规违法、欺诈、欺骗等行为或不良征信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能体现投标人是否为“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单中供应商的查询截屏和是否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供应商的查询截屏);
6.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7.具有3个(含)以上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9.投标时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投标时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版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完整版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不能代替银行资信证明);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需密封):
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成立时间为2018年11月以前)、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2)公司注册地不在北京的须提供北京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本单位办事机构在京有效的租房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
(3)提供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提供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3个(含)以上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同一个采购单位及其分支机构的项目案例不重复计算,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在经营活动或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违规违法、欺诈、欺骗等行为或不良征信记录,非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单的供应商,非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投标声明书原件;
(6)授权委托书(原件);
(7)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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