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71/17-QT-04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架子保温维保、内衬防腐修复项目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吴村镇
2.2 项目规模:2×660MW机组2024至2025年架子保温维保、内衬防腐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71/17-QT-04101 | 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架子保温维保、内衬防腐修复项目 | ①日常维护、机组备用消缺、自主检修、配合其他所有外协维保队伍维护消缺等所需要的全部脚手架、保温、外护板等施工。预计脚手架搭拆40000平米;保温棉施工500立方;外护板施工15000平方。②衬胶防腐修复日常维护、临停消缺及自主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衬胶、玻璃鳞片和玻璃钢防腐修复,预计衬胶修复25㎡,玻璃鳞片防腐500㎡,玻璃钢防腐25㎡。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架子保温维保、内衬防腐修复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近 3 年,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必须具有不少于1项300MW以上火力发电企业架子保温施工同类工程业绩,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1-09 13:52到2023-11-16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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