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中山邮区中心饭堂外包经营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中山邮区中心饭堂外包经营项目(采购人项目编号:ZSYQ2023-0009、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3-20541),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中山邮区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应答。 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化磋商,对按要求在线上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及评审。线上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
1、项目概况
1.1采购预算及分包情况:本项目总预算约265万元/年(含税),两年530万元(含税),不划分标包,1家成交。
1.2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采购人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中山邮区中心饭堂外包经营的采购。供应商对三角饭堂的供餐和非就餐时间的食品供应进行承包经营(含食材供应配送),采用全包干的方式经营(非就餐时间的货品供应服务纳入饭堂经营核算)。
本项目的服务对象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中山邮区中心员工和三角场地作业的外包人员。成交供应商负责饭堂经营服务、食材采购、现场烹饪,供应早餐、午餐、宵夜及提供非就餐时间的食品供应服务;根据要求提供因工作需要而开的工作餐、部分培训会议用餐和招待用餐。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书》。
1.3服务期限采用1+1模式,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采购年限为两年,合同实行每年一签。第一年合同试用期2个月,如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月度考核得分均在80分以下),我司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在第一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内,由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第一年度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满意(月度考核得分均在85分或以上)继续延续第二年的合同;考核不满意,则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重新采购,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2.3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提供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
2.4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2.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2.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售卖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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