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行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行联网监控中心值守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行自筹,资金已落实。欢迎有资格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及名称
1、采购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行联网监控中心值守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02-11-04A-2023-D-E24682
3、项目预算:人民币124万元(含税)
4、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5、采购形式:公开招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投标人需向招标人监控中心派驻值守服务人员及一名监控中心管理人员,运用监控、报警、门禁、对讲系统等技防手段,集中对营业场所、自助银行(设备)、押运钞等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实施7×24小时(每班值守不应少于2人)不间断远程监控守护和实时动态巡查,保障值守期间远程联网监控范围和报警系统的安全,及时发现和报告值班期间监控范围内的异常情况以及报警事件,应对处置异常突发事件。
2、项目内容及预算: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联网监控中心值守外包服务,实施7×24小时(每班值守不应少于2人)值守(驻场服务),并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视频监控系统及前端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报修故障;配合做好安防系统报警测试工作;
(2)负责协助有权机关及招标人内设相关部门查询视频监控录像;
(3)做好视频轮巡、值守检查等工作;
(4)接收辖内安防设备和系统各类警情并妥善处置,及时报告警情;
(5)负责监督运钞安全操作;
(6)接受客户远程求助,为客户提供必要的帮助;
(7)参加监控中心组织的教育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
(8)招标人安排的远程视频非现场安全检查等其他工作安排。
本项目合同有效期2年,项目总预算124万元(含税),其中含1万元的不可竞争费用,计入报价总价。不可竞争费用不允许变动,否则为无效投标。
3、标包划分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中标1家供应商。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5、中标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上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3名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近三年(2020年10月以来)的监控值守外包服务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该合同项下任一结算周期的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合同必须能够体现服务内容,发票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否则视为未提供)
3.投标人须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为全额纳税。(须提供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承诺函)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不得将外包服务内容进行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须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招标人暂停或取消招标人招标项目投标资格,或被招标人评定为E级,或纳入招标人供应商准入限制名单(尚未移出)/黑名单(尚未移出)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近5年(2018年10月至今)内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5.投标人近5年(2018年10月至今)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政集团内企业的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投标人在近5年(2018年10月至今)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9.投标人近5年(2018年10月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0.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1.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如无上述1-11条所列情形的,须提供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标书发售时间:2023年11月10日起至2023年11月24日止,每天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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