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恒茂华城社区支行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作为采购人。现委托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3-10-04F-2023-D-E25298。
1.2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恒茂华城社区支行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1.3采购内容:室内外装饰装修(祥见施工图和清单内容)和政府报建。
1.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项目规模: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6.32万元。
1.6施工地点:南昌市西湖区广场南路205号恒茂国际华城B段108号部分商铺。
1.7施工工期: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批准开工日为准)。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响应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且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人员、注册地址、联系电话等企业关键信息在企业信用查询系统(https://www.qcc.com/)查询结果显示与其他单位一致,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4供应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承诺本项目能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5供应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6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7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8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2.9项目施工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10外省进赣: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成交后分包、转包;
2.12供应商不得存下下列行为:
(1)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名册中。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3.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采购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供应商方能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磋商时由磋商小组进行)。
l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l 审查是否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名册中;
l 审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l 审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0日17:30 (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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