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电务段ATP电源空开改造ATP专用供电开关、平面调车灯显接口盒、电务系统第二批站段管理项目便携式报文发送装置、速度传感器测试台、STP车载设备、多功能校准仪、霍尔速度传感器测试台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NDWDCLKZB-0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电务段ATP电源空开改造ATP专用供电开关、平面调车灯显接口盒、电务系统第二批站段管理项目便携式报文发送装置、速度传感器测试台、STP车载设备、多功能校准仪、霍尔速度传感器测试台采购采购人为济局-济南电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电务段ATP电源空开改造ATP专用供电开关、平面调车灯显接口盒、电务系统第二批站段管理项目便携式报文发送装置、速度传感器测试台、STP车载设备、多功能校准仪、霍尔速度传感器测试台采购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共7个包件:包件1 ATP专用供电开关,包件2平面调车灯显接口盒,包件3便携式报文发送装置,包件4速度传感器测试台,包件5STP车载设备,包件6交直流多功能校准仪,包件7霍尔型速度传感器测试台。(本次采购所有包件均不得拆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1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货款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包件1须具备:
1)投标人为所投物资的制造商。
2)与现有使用的列控车载设备相匹配,并能实现ATP专用供电开关的功能。
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包件2须具备:
1)投标人为所投物资的制造商。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有原铁道部定点定项生产资质证明文件的生产企业,生产企业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该类产品3年内(2021年-2023年)在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供货资质或业绩(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4)包件3须具备:
1)投标人为所投物资的制造商。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包件4须具备:
1)投标人须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商,具备有效的ISO9000(或同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ISO/TS22163体系认证。
2)投标人应具备速度传感器专业生产资质。
3)投标人产品应能检测符合TB/T 2760.1-2010和TB/T 2760.1-2015标准的不同厂家生产的光电速度传感器,生产厂家包括但不限于湖南湘依、长沙楠车、宁波时代等。
4)投标人产品须符合《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审查通用规则》及《机车车辆转速传感器测试台校准规范》的要求,并取得技术审查正式证书。
5)投标人应具有该类产品3年内(2021年-2023年)在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6)包件5须具备:
1)投标人为所投物资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时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2)投标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及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所投物资符合已经使用的机车车载设备之间正常通信,并能实现《无线调车机场信号和监控系统暂行技术规范》(铁总运[2014]182号)规定的各项功能。
4)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铁路近3年(2021年-2023年)供货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7)包件6须具备:
1)投标人应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
2)投标人应提供本次招标产品经国家批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的检测报告(试验报告)。
3)投标人应提供本次招标同类物资铁路局集团公司供货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8)包件7须具备:
1)投标人须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通过ISO9001及ISO/TS22163体系认证。
2)投标人应具备速度传感器专业生产资质。
3)投标人产品应能检测符合TB/T 2760.2-2016标准的不同厂家生产的霍尔速度传感器。
4)投标人产品须符合《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审查通用规则》及《机车车辆转速传感器测试台校准规范》的要求,并取得技术审查正式证书。
5)投标人应具有该类产品3年内(2021年-2023年)在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供货业绩
3.1.2.财务要求证明材料:无。
3.1.3.业绩要求证明材料:无。
3.1.4.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1)投标人或所投标产品未处在济南局集团公司及其上级管理机构的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等被限制使用或处罚期内;不接受信用评价为C、D级的供应商参与除公开招标以外的其它方式的采购项目。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1.5.其他要求证明材料
(1)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评标时,发现投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书面合同前,发现中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2)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近一年内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3)成交物资受国铁集团及济南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执行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成交结果;
(4)投标人应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投标人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5)近2年(2021年-2022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产生质量问题同用户发生纠纷;近2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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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11月14日 08:30至2023年11月17日 16: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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