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化院有限公司精细所丙烯酰胺水溶液框架协议招标采购(KB5)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化院有限公司精细所丙烯酰胺水溶液框架协议招标采购(KB5)(WZ20231127-0803-15246-B1)招标人为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丙烯酰胺(≥25%水溶液,阻聚剂≤3ppm)工业优等品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酰胺类\丙烯酰胺(≥25%水溶液,阻聚剂≤3ppm)工业优等品 | 1.00 | 吨 | 包1-丙烯酰胺水溶液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接受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和流通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报价。 3.1.7 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标的物。 3.1.8 提供有效的危化品运输许可证资质,委托第三方物流,提供双方签订协议及第三方有效危化品运输许可证资质。 3.1.9 鉴于丙烯酰胺水溶液运输过程中易自聚,投标人应具有聚丙烯酰胺生产装置,书面承诺可以提供生产线为北化院排产加工聚合物,每次加工量在20-500吨可调。承诺加盖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签字。 3.1.10 投标人承诺:能够按采购订单需量供货至使用者指定现场,一般送货响应时间不超过48小时,接受下达订单的响应时间不超过8小时。承诺加盖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签字。 3.1.11 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首次响应该项目的供货商,需按准入要求履行技术交流、签订技术协议和试用程序,首次需提供样品1公斤进行试用,测试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要求。试用测试合格后,签订框架协议。如经技术交流产品无法满足需方科研生产要求或经小试后测评不合格,则中标资格自动终止,双方不签订框架协议。承诺须加盖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签字。 3.1.12 投标人承诺:按要求对所供产品采用无字包装的方式提供给北化院,承诺加盖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签字 3.1.13 须满足《丙烯酰胺(水溶液)技术规格书》技术要求,提供最近生产批次的检测报告,检测项目涵盖技术规格书要求内容。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4日 8:00时至2023年11月20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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