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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公司2024年至2028年清江流域大坝安全监测仪器仪表检定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11-15 11:00:08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竞争性谈判公告

1.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清江公司2024年至2028年清江流域大坝安全监测仪器仪表检定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2. 采购范围及服务期

拟对清江流域内外观监测仪器进行检定,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清江公司2024年至2028年清江流域大坝外观安全监测仪器仪表检定

每年度外部测量设备:经纬仪(2台)、全站仪(3台)、数字水准仪(6台)、光学水准仪(2台)、水准标尺(12副)、金属线纹尺(1副),预估26台套仪器设备的检定。

第二标段:清江公司2024年至2028年清江流域大坝内观安全监测仪器仪表检定

每年度内部测量设备:测斜仪(2台套)、差动电阻测量仪(8台)、弦式读数仪(7台),预估17台套仪器设备的检定。

2.3 服务期:

服务期:2024年至2028年,计划每年4月进行仪器检定,5月上旬完成。

3.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第一标段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

(2)业绩要求:/;

(3)人员要求:/;

(4)财务要求:/;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第二标段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计量标准名称包含天平检定装置和0.3级测力仪标准装置);

(2)业绩要求:/;

(3)人员要求:/;

(4)财务要求:/;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平台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17时(北京时间)。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9时(北京时间)。

6.2 递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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