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5日 1.招标条件 受中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仪征化纤四总降电力系统通讯及数据处理系统招标所需电力系统通讯及数据处理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31122-2955-15030-B1 2.项目内容:仪征化纤四总降电力系统通讯及数据处理系统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电力系统通讯及数据处理装置\与省网传输、对接 | 1.00 | 套 | 包1-电力系统通讯及数据处理装置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否决投标。 3.1.8 投标人须具备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二级(CS2)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出具资质证书扫描件)。 3.1.9 投标人的现场技术调试人员须具备省电力公司电力监控系统网安方向调试检修能力合格证书(出具合格证书扫描件)。 3.1.10 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内(2018年10月~2023年10月间)不少于2个电力系统通信数据网相关业绩(含改造、维护或施工),提交符合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页、主要供货范围页、签盖页、发票等证明文件),无证明文件或文件不全的视为无效业绩。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11月10日 9:00至2023年11月20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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