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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雄安)智慧城市科创中心项目室外工程一期及代建道路一期施工采购招标公告

2023-11-15 16:08:53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中国移动(雄安)智慧城市科创中心项目室外工程一期及代建道路一期施工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移动(雄安)智慧城市科创中心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中国移动(雄安)智慧城市科创中心(启动区XAQD-0021地块)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92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雄安备案【2021】10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中国移动(雄安)智慧城市科创中心一期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2〕0660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启动区XAQD-0021宗地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2〕25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启动区XAQD-0021宗地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3〕0066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启动区XAQD-0021宗地市政道路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3〕8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系统集成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系统集成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中国移动(雄安)智慧城市科创中心项目室外工程一期及代建道路一期施工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雄安新区

2.2、项目建设规模:室外工程约为21547m²(其中地块内室外工程面积约19897m²,市政景观人行道面积约900m²);代建道路长度为244m,红线宽度为18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局部加宽3m为出租车下客区。

2.3、招标范围:1)室外工程:建筑物轮廓外第一个井以外的所有室外管网工程、热力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以及海绵城市雨水收集系统。(2)代建道路:道路工程以及道路配套的雨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以及相关市政管网等。

本项目最高含税总价限价27715275.9元,其中:代建道路工程最高限价为:4958422.39元;室外工程最高限价为:22756853.51元。

2.4、工期:213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需要 (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无 。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近三年(从2020年9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满足以下其中1项即可。

①具有1个施工合同金额为1500万元(含)以上已竣工的景观绿化类项目施工业绩,或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已竣工施工业绩;

②具有1个施工合同金额为350万元(含)以上已竣工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已竣工施工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相关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需体现合同金额、标的内容、建筑面积、合同签订或服务时间、签字盖章等)、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五方(或四方)竣工验收记录表扫描件(需体现工程名称、各方验收单位签字盖章等),原件备查;并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项目信息。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各方签章)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若合同中未明确上述信息,该业绩应当附加盖业主鲜章的业主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行政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v. 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w. 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x. 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8)其他要求: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至 2023 年 12 月 06日 09 时 29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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