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化院有限公司静电成型非织造材料示范装置招标采购(KBC23-07G-104)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化院有限公司静电成型非织造材料示范装置招标采购(KBC23-07G-104)(WZ20231211-3833-15335-B1)招标人为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化院有限公司静电成型非织造材料示范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静电成型非织造材料实验装置\不锈钢 100万m2/年 | 1.00 | 套 | 包1-北化院有限公司静电成型非织造材料示范装置招标采购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中标,接受甲方合同文本(附件2)及合同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具体为:合同双方签署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后且甲乙双方共同完成对标的物安装调试验收工作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总金额90%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付乙方合同总金额90%的货款,剩余合同总金额10%的货款作为质保金。(否决项) 3.1.7 须满足《静电成型非织造材料示范装置》技术规格书(附件1)所有技术要求,技术规格书中星号项为实质性技术条件,不符合将否决投标。(否决项) 3.1.8 接受生产商(集成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否决项)。 3.1.9 所提供装置各模块内的设备、产品技术资料真实,实物的技术指标必须与投标技术文件保持一致。须对所提供各模块的主要功能、技术指标进行详细响应说明,只响应“满足”无具体内容视为无效。(否决项) 3.1.10 投标人须执行招标人提供的主要设备技术要求,采用“或等同”的设备、材料须征得招标人书面确认同意后方认同为属于“或等同”的产品。(否决项) 3.1.11 投标人应具有试验装置集成加工能力,拥有自主的组装加工车间及技术人员,提供加工组装车间的照片及技术人员社保证明。(否决项) 3.1.12 需方不接受只提供部分装置,必须以整套装置的形式交付,并负责后续整体质保调试联运工作。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否决项) 3.1.13 投标人须具备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能力,须承诺满足需方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派技术服务人员到用户现场进行技术支持。(否决项) 3.1.14 投标人近1年内没有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否决项) 3.1.15 投标人须提供装置HSE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危险源识别,安全应对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否决项)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5日 8:00时至2023年11月21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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