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委托,对2024年~2025年煤炭海运框架协议所需煤炭运输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上海高桥有限公司。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31120-9001-15543-B1 2.项目内容:2024年~2025年煤炭海运框架协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服务名称、规模: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海上运输(煤炭运输) | 1240000.00 | 包1-2024-2025年度高桥石化动力煤海运招标 | |||||||||
包号 | 招标企业 | 第1名份额 | ||||||||||
B1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 | 100 | ||||||||||
4.服务周期和地点:2年、秦皇岛至江阴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拥有满足投标技术要求的船舶,承运商船舶总载量必须大于10万吨,其中自有船舶载量必须不低于5万吨;金融租赁船舶视为自由船舶,但必须提供相应租赁协议或合同;租赁船舶必须出具有效的租赁协议,且租赁协议必须与船舶所有人签订,租赁期能够覆盖本次招标业务履行期;并至少具备两艘载重在1.5万吨至2.7万吨之间,并其中一艘载重量在2.2-2.7万吨级,且船舶适航证书必须包含煤炭。 2.承运船舶三年内没有列入秦皇岛港口黑名单,并提供承诺函。 3.具有三年以上煤炭散货运输服务经验。能够提供从秦皇岛等北方港口的煤炭散货运输业绩。 4.具有有效的水路运输许可证。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由服务商(招标服务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35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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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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