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供电段汽车透镜灯采购)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QGDXJCG2023-1112 )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齐齐哈尔供电段现就齐齐哈尔供电段汽车透镜灯采购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由于原车为卤素灯泡且行驶里程较大,夜间用车较多,车辆灯光发生老化和光衰,近光灯照射距离过近,且无法调整,远光亮度不够,有效照射距离大大减少,已对驾驶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尤其是阴雨天气路面照射反馈度低,高速路行驶危险更大,需对3台汽车更换原车透镜及灯泡总成,不改变大灯总成,不需去车管所备案,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进行升级,提高近光灯照射距离和面积,提高远光灯亮度和照射距离,经查询库内物资无库存,预计购置金额12600.00元。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年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人转包或分包。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s://cg.95306.cn)。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 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19日16时09分 至 2023年11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https://cg.95306.cn/),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
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缴费须知:
(1)购买采购文件可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包号等)。缴纳后不予退还。
(2)支付完成后应到录入标书费缴纳凭证,由平台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
4.3 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请联系采购人。
4.4 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4.5 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6 供应商可登陆-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5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