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青海公司格尔木50万超临界二氧化碳光热融合示范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咨询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3-275)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青海公司格尔木50万超临界二氧化碳光热融合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青海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青海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青海公司格尔木50万超临界二氧化碳光热融合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咨询服务招标
2.4 服务地点: 青海省格尔木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所有工作
2.6 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和华能集团光热、光伏项目可研报告深度编制相关要求,编制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华能青海公司及外部审查单位审查。完成2项专利授权(或6项专利受理)。
可研报告的光热部分:完成塔式光热超临界二氧化碳循环发电机组方案设计、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包括但不限于:综合说明、太阳能资源、技术路线选型、储热时长、工程任务和规模、站址条件、工程方案、机组运行方式及发电量估算、工程消防、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资源利用、光电与光热多能互补设计、节能措施及评价、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概算、财务分析、招标设计、风险分析、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创新示范等。
可研报告的光伏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综合说明、太阳能资源、项目建设条件、工程任务和规模、系统总体方案设计及发电量计算、电气设计、光伏组件及逆变器优化选型、集电线路布置优化、场内道路优化、土建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管理设计、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设计、节能降耗分析、工程设计概算、财务评价与社会效果分析等。
配合完成项目可研审查,取得可研报告审查意见、收口意见。
配合完成项目核准(备案),配合取得核准(备案)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③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5万千瓦及以上光伏或光热可研(或初步设计)业绩,其中至少要有一项光热可研(或初步设计)业绩,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含首页、能反映工作内容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
(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27日17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