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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青岛炼化公司液化气安全提升(顺酐)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一标段)脱硫催化剂招标公告

2023-11-22 11:34:10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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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EC青岛顺酐脱硫催化剂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SEC青岛顺酐脱硫催化剂(WZ20231204-1001-15854-B1)招标人为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脱硫催化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
1脱硫催化剂\液化气精制_有机硫(碳四,碳五硫醇及硫醚等)_氧化锌_硫含量≤5ppm_≥0.5年1.00TO包1-脱硫催化剂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不计入)。

    3.1.7 生产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1.8 商务偏离需在开标前进行澄清,未经澄清的商务偏离不予接受。

    3.1.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3.1.10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投标承诺书》(见附件1)。

    3.1.11 业绩及资质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脱硫催化剂,催化剂应该是经过实践验证过的成熟催化剂,且最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须至少在中国大陆有2套及以上同类装置脱硫催化剂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的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供证明其业绩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技术文件。

    3.1.12 供货商报价应符合数据表中的要求,包括相关的工艺、机械保证值(详见22144D215-GY-00/-101 )。

    3.1.13 投标书所提供的设备的供货范围应满足询价文件的要求,投标商对设备正常运行所需配件齐全性负责。投标商的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询价书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必须分别提供商务、技术偏离表,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所有对技术询价文件的偏离必须经过买方确认,并且承诺不会影响催化剂的工艺性能和操作性能,买方不接受投标商偏离表以外的偏离,如果没有技术偏离,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3.1.14 催化剂实际装填量(体积装填量)不得大于询价文件。

    3.1.15 生产商需提供: (1)生产工艺流程; (2)与工艺流程相对应的主要原材料清单; (3)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凭证。提供距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两年内(固定床三剂以运行周期为准)投标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凭证,原材料采购总金额占投标文件销售业绩总金额20%及以上,并提供采购凭证。国产原料需提供增值税发票;进口原料需提供进口报关单、进口关税及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单等。

    3.1.16 响应招标方要求的技术标准,要求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须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全部指标(或为本标的物有效期内的易派客产品质量评价报告(初评或复评报告))。

    3.1.17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若标的物属于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且品种数量满足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销售单位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目录);以上所述证照许可范围均需涵盖标的物。

    3.1.18 危险化学品运输。若标的物属于危险化学品,投标商需提供有效的危化品运输资质;若投标商委托第三方物流运输,需提供有效的运输合作协议,并提供第三方物流商的危化品运输资质。

    3.1.19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照中石化《供应商数字化交付规定》提交最终版资料,提供承诺书。

    3.1.20 供货商提交的文件内容必须符合买方招标文件规定。

    3.1.2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3日 8:00时至2023年11月30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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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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