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重庆供电段职工通勤车及零星租车业务外包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ZTBZX-FW-2023-592)
1.采购条件
受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供电段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现就成都局集团公司重庆供电段职工通勤车及零星租车业务外包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项目概况:使用4台48座客车,在融汇半岛至北碚、茶园至北碚、沙坪坝至九龙坡段部、重庆北至九龙坡段部,每日往返两趟次,并根据实际运输情况浮动,工作日运行,运行时间早上、下午两趟次。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包件划分、数量、服务时间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投标项目服务能力的企业法人。
1.2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1.3根据所投包件,须配备2019年1月以后购买的所投包件所需座位数大巴车不少于20辆和A1驾照3年驾龄以上驾驶员不少于10名,须提供机动车登记证、车辆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及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和三年无重大事故证明(提供交管12123APP下载的证明材料)。大巴车及司机均为投标企业自有,不得为租赁车辆和人员。乘坐人员需购买不低于50万的座位险或者提供政府部门用车入围同等的赔付承诺书。
1.4.1驾驶员须具备对应车型准驾资格,并具备对应车型准驾驾龄在3年及以上(A1驾照)。
1.4.2为保证运输安全,本项目至少配备10名驾驶员(附驾照复印件、劳动合同等)。
2.财务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2.2 报价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或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为13%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3.业绩要求:
3.1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同类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不少于1份。
3.2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须加盖公章,同时所服务单位与业绩证明材料一致)。
4.信誉要求:
4.1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4.2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一年(2022年1月至今)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通过“(https://cg.95306.cn/)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3年11月25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17时00分止,公开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将《供应商信息表》Word版和加盖报价人公章的PDF版(格式见附件1)发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90148943@q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包件号)。
如果需要购买纸质版采购文件的,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版采购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报价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2购买采购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报价文件或放弃参与报价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报价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收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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